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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6年高招政策-3+x高考科目设置方案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6-4-2 10:10:25 【字体:小 大】

2006~2008年今起三年高考仍是“3+x”

■高招录取故意拖时将被上报

  ■部分考点将屏蔽手机

  ■录取率可能低于去年

  ■退役士兵可加十分

本报讯省高招办主任林其天昨在全省高招工作会议上透露,2006年、2007年和2008年,我省都实施“3+文科/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

  据介绍,报考文史类(含文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4门;报考理工类(含理工类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4门。语文、数学和外语3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

  从今年开始,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考试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成绩总分。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参加文史类考试的,可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和专业;参加理工类考试的可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和专业;音乐、美术(包括兼报文史/理工类)专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省招委会确定的本科二批或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取消音乐美术类师范与非师范类的招生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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