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福建高考 - 正文
南平:高招体检工作启动
来源:闽北日报 2006-4-3 16:52:37 【字体:小 大】

本报讯 笔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200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考生需在4月10日前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非经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做的体检一律无效。我市参加今年高招体检的医院有南平市第一医院(复检医院)、顺昌县医院、浦城县医院、光泽县医院、松溪县医院、政和县医院、邵武市立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建瓯市立医院、建阳市立医院等10家。

  省高招办要求,4月10日之前各县(市、区)高招办必须会同体检医院共同组织并完成本地报考普通高校考生的体检工作。4月12日前,考生向县(市、区)高招办上交“体检卡”;县(市、区)高招办分别将体检不合格考生的材料和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考生名单于13日前向南平市高招办上报。

  对经复检仍不合格并书面提出终检申请的考生,今年省高招办统一安排于4月28日-29日在省招生终检医院进行终检,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体检结束、填涂“体检卡”后三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对复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三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终检申请报告,但时间不得超过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詹金焕 林述刚)

[来源:闽北日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