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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高考专科批有两次征求志愿
来源:海都 2010-7-29 7:53:28 【字体:小 大】
[征求志愿]专科批有“两次”征求志愿 未录取考生均可参加征求志愿 征求不满有望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专科批有“两次”征求志愿


    省高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往年专科补录后,不少考生并没有去高校报到,而部分愿意入学的考生又失去了机会。因此,我省今年将在征求志愿阶段适当扩大专科院校录取比例,即在专科批增加了6个征求志愿栏,并且首度在高职专科批实行“两次征求志愿”,争取在正常招生阶段就能完成录取工作。


    未录取考生均可参加征求志愿
    所谓“征求志愿”,是在常规志愿录取后,省高招办把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再次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
    根据日程安排,文史、理工专科提前批征求志愿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文史、理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20日8时开始至8月20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时间为:8月22日8时开始至8月22日18时止。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征求志愿的时候也不可以乱填报。因为招办规定,投档时如属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志愿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被投档。
    征求不满有望降分录取
    院校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如果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招办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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