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相关录取事项连下六道“金牌”
不得擅自扩大本三和专科招生规模
本报讯(记者 佘峥)在本一和本二完成录取之后,教育部日前对本三和高职高专批录取下发了6条通知。
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各地方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规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本三和高职(专科)的招生规模。擅自突破规模招收的考生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
不能通过中介招生
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中介机构和非招生工作人员提供有关考生信息。
不能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
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招生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制止违规录取行为
坚决制止违规录取行为。高校一律不得避开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对不经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和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检查,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要附资助贫困生办法
各地方和高校要使已录取的新生普遍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须附寄本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办法的介绍材料。新生报到时,各校要继续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今年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新生入学还要接受资格审查
高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审验,重点核查本人与其电子档案、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对存在疑点的新生要及时与相关省级招办沟通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