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东北某高校部分教职工因不满学校今年对其子女的招生优惠政策作出改革,集体向校方抗议,提出“要公平、要公正、要上学”,要求学校对其子女降低上百分高考分数获得与其他考生同样的录取资格。此事使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女这一半公开的秘密更加公开化。(见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高校的“内部照顾”政策也是广为社会公众所诟病。那么,高校教职工为什么还要坚持让学校降分录取其子女呢?
据媒体披露,这种半公开的招生秘密并非一所大学独有,也不是高校的专利,其性质与公交职工不买车票,铁路职工免费睡卧铺,电力职工享受高薪待遇、子女世袭垄断权并用电不掏钱等没有分别。在垄断特权成了社会“潜规则”的大背景下,学校教职工抗议学校改革内部招生政策就不难理解了。
招生政策的改革打破了大学教师的既得利益,他们不理解,抗议并不奇怪。对此,校方理应取缔小圈子的利益,维护旨在实现教育公平的改革,因为高校这种做法是以损害更多学生的公平教育权、危害政府公信力为代价的。
招生特权之所以会发生,与原来的制度设计有关。教育部每年强调分数不够不能注册学籍,但这个分数指的是高校该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仍拥有相当的招生自主权与政策弹性空间。由于操作程序不透明,问责机制没有真正运转起来,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致使学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招生政策被严重异化。
要解决这些矛盾,不能指望高校教职工“良心发现”,自动放弃既得利益。一方面,教育部要痛下决心打破降分特权,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搞下不为例;另一方面学校要把详细招生信息放在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公开监督。对于违反者,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只有如此,高校教师子女的特权才能够被铲除。□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