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设置:200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文史类以及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以及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2、报考科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由考生选报其中一类。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