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省就业评估会议上获悉,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要作为高校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不合格或就业率过低的高校、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或限制招生。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目前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已经出台,其中就业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占了总分100分的31分,其余指标还包括:是否实施“一把手”工程,是否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数是否达到应届毕业生数的1/500,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与当年全部在校生学费总额比是否超过1%,是否建立和使用信息平台,是否为毕业生提供充分的供需洽谈机会,就业指导课是否纳入教学计划,是否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咨询,是否进行年度就业工作统计分析并形成报告,是否有开拓性的举措等等。
评估工作分三阶段进行:自评、评估、公开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适时反馈各高校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对评定为优秀或有创新成果的学校将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