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要求
1.报考《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甘肃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统考。
2.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体形匀称,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3.报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报考《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女生比例控制在25%以内。
5.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考生和特长生,可优先录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
1.请上网登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qzy.com), 下载打印并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填报志愿和签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学院招生专用E-mail:jqddjwc@sina.com。
2. 户口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中职或中学学习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均可优先录取);权威机构认定的具有相关特长或艺术才能的材料;考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4. 考生必须于2012年4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以A4纸打印并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达或直接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以寄出之日的当地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材料,概不受理。
5. 网上填报志愿以缴纳报名费为准,报名费为每生100元,学院以缴费结果汇总填报志愿信息。缴费账号:200201040003248(户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农行酒泉南苑支行,考生须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及用途)。考生于4月18日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报名结果。
6. 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院或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快递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邮编:73500。来函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字样。凡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信息不准确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获得初审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七、资格审核
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名单将在4月18日前在学院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jqzy.com)或电话查询。
八、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十、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甘肃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评卷等工作。
1.考试组织: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2.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十一、考核办法
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面试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简章发布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特长、基本知识、基本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技能考核等。面试成绩满分为450分。面试将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
凡进行过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评的考生,可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文件的规定,予以加分。其它附加分项目,可根据省招办相关文件规定加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2.文化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语文、英语、数学三科,满分300分。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以这三科春季会考成绩为准,并折合为相应的分数,三科累加;其他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的美术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以甘肃省2012年美术类考生联考成绩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0日
4. 考试时间:
文化综合素质测试:4月21日上午8:30—11:00
综合素质面试:4月21日下午13:00
5.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学院将根据就近原则设立考点,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将近选择考点。
6.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素质面试和文化综合素质面试之和。
十二、录取
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按照考生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2年普通高考,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3.我院将预录取并经公示后无疑议的考生名单报甘肃省招办审核批准,并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
4.我院根据甘肃省招办的审批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换专业。
6.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三、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15日前,招生宣传。
2.2012年4月15日前,接受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3.2012年4月18日前,学院初审考生报考资格。4月18日将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4.2012年4月20日,在确定的测试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书。
5.2012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参加文化综合素质测试。
6.2012年4月21日13时,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7.2012年4月28日前,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8.2012年4月30日,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十四、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院的考生,在培养费、住宿费、奖(助)学政策、毕业文凭和就业派遣手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新生户口的迁转依据自愿原则。
十五、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六、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组 长:陈文贤
副组长:闫学林 许军
成 员:何敬东 吴建新 王长荣 孙俊峰 苏华 孙宏伟
下设招生宣传组、考核组、纪检组、宣传报道组、后勤组。
招生宣传组组长:孙俊峰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方案的编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招生宣传;生源组织;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考核组组长:王长荣
职责: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和文化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命题、组考、评分、成绩核定及汇总等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纪检组组长:苏华
职责:负责对组考、评分、录取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络,接受举报和处理投诉。
宣传报道组组长:吴建新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新闻媒体的联络、宣传报道等工作。
后勤组组长:何敬东 孙宏伟
职责: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费的收取、招生经费及车辆保障工作。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邮政编码:735000
联系电话:0937-2688169
马老师:13893782085 白老师:18909377087
学院网址:http://www.jqzy.com
学院招生E-mail:jqddjw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