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办昨出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
首席记者郭涛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今年起,我省将面向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招收“贫困地区定向生”(专项计划)。昨日,省招生办出台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专项计划”的报名、填报志愿以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细则。
报“专项计划”须先过资格关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资格审查及流程为: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且报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但报名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户学籍在贫困地区但户学籍不在一地的考生须到户学籍两地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学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专项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并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单独进行公布。同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即按照批次安排,在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增加专项计划页面,本科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本科批,专科(高职)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专项计划”仍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填报志愿的时间也分两次进行,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专项计划”本科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7月中旬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专项计划”专科(高职)志愿与普通类第二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单独录取不调剂不征集志愿
我省将单独为“专项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专项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进行投档。但“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专项计划”在批次内如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分“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本科院校在提前批结束时进行录取,专科(高职)批在本科三批结束时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