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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政法干警招录考生考试加分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2010-8-23 21:35:52 【字体:小 大】
凡参加了2010年政法干警试点招录报名考试的考生,如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请于 8月27日至8月30日由考生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等有关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2010年广东省政法干警试点招录考生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申请表

2010年广东省政法干警试点招录考生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的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凡参加了2010年政法干警试点招录报名考试的考生,如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请于  8月27日至8月30日由考生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等有关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2010年广东省政法干警试点招录考生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华南师范大学正门东侧500米)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将于9月5   日在广东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ecogd.edu.cn)

附件:2010年广东省政法干警招录考生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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