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的通知》(粤财社〔2009〕215号)文规定,现将拟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学员信息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或到受理单位当面举报,举报人信息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9日
受理单位: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受理电话:2396317(市财政局社保科)
2129132(市人社局就业科)
拟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学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