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艺术类考生报考有什么规定?
答: 1. 必须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2. 必 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才能按学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三十九、报考区外普通高校本科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要达到多少分才能参加区外院校组织的加试?
答: 2011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 3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为 300 分。报考区外普通高校本科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成绩须在我区艺术统考专科合格线上,且统考 3 科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其中至少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方可 参加区外院校组织的加试。
四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是怎么发放的?
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考生可按各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
四十一、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 1.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2011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 23 日,共 5 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 1 月 19 日下午。
2. 美术类专业。 2011 年 1 月 18 日。
3. 播音主持与影视表演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影视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 2011 年 1 月 16 日 至 1 月 18 日 ,共 3 天。
四十二、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 1. 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 1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 6 个市在广西师范大学;
( 2 )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个市在广西艺术学院。
2. 播 音主持与影视表演类、影视编导类统考:广西民族大学。
四十三、报考区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吗?
答:不可以。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规定,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四十四、区内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没有我所报的专业怎么办?
答:对我区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如学校提出,经我院同意后,亦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四十五、教育部批准 的 31 所独立 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哪些?
答: 31 所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四十六、报考教育部批准 31 所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有什么规定?
答: 1. 报考这些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3.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四十七、 除 31 所独 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院校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需参加吗?
答:报考区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的,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四十八、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外,还有其他专业考试吗?
答:没有。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须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十九、特殊类型的招生具体包括哪些?
答:我区特殊类型的招生有保送生、体育单招、特教招生(残障生)、职教师资班(包括供销系统职教师资班、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此外,中职对口、“ 3+2 ”直升、小教大专班以及退役士兵专升本等招生形式也是单独进行考试、单独录取的。
五十、什么是单招生?
答:单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一种招生形式。
五十一、 特教(残障生)单招是怎么回事?
答:特教(残障生)单招是教育部为残疾考生制定的一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方式。
五十二、 特教(残障生)单招如何报考和招生?
答: 1. 由考生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2. 由具有特教(残障生)单招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并由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由广 西招生考试院办理备案录取手续。
五十三、什么是高校自主选拔录取?
答:教育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人才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考生经参加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面试,经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入选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查阅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名单及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
五十四、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是如何推荐的?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由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