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考点学校负责派出。
(四)试卷领取。
各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按规定时间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统一领取文化基础课考试试卷。各县(市)招生办的试卷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
(五)评卷。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评卷工作。各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按规定时间将文化基础课试卷分课程按报考学校、专业排序整理后送到指定地点。
(六)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 4 月 11 日- 15 日。采取网上填报方法,考生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ww.gxeea.cn )填报。每位考生最多只能填报招生计划所列的高等院校中的 2 所院校的某一个专业。填报完毕后,考生需到当地招生办签字确认。由于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职高专录取之前,一旦被录取就不能换录,因此,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六、体检
上述两类考生均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七、录取
(一)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审批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划定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由各招生院校公布。在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获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项目、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课成绩优秀的考生。
(二)各招生高等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并将录取名单于 7 月 10 日至 7 月 15 日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批准并缴纳录取费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各招生院校相关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可通用,在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各高等院校可录取达到本校规定分数线的二志愿考生。
(四 )各招生院校从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9 日可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数据上报网站 :
① http://service.gxeea.cn:7001/beian,
② http://210.36.254.47:7001/beian ,
③ http://218.65.204.247:7001/beian
上报并校验数据,用户名、密码为远程录取院校端的用户名和密码。数据上报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统一格式打印新生简明登记表,各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加盖学校印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凡未通过上述方式上报校验数据而导致考生无法进行电子注册的,由招生院校负责。
八、关于“ 3+2 ”形式五年制高职学生分段升学要求
经我厅批准录取的 2008 级“ 3+2 ”形式五年制高职学生,且中等职业教育成绩合格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本文规定的“考生报考资格” 3 个条件者,可直接升入高职学院。录取审批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中职学校向对应高职院校报送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成绩并附上当年中职招生录单。各招生院校将录取的考生名单于 2011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5 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考生入学成绩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成绩,经批准并缴纳录取费后,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录取等程序按本文相关要求执行。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高等院校要成立由校级领导、教学和招生以及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制定本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各招生办(考试院)要指定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试卷的安全保密、考生择优录取等各项招生考试工作。
(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生源的发动和组织工作,要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推荐、指导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
(三)凡违反招生纪律或玩忽职守,给招生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或被录取者,一经查出,将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咨询。具体的招生考试事宜请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咨询。咨询电话: 0771- 5337505 , 5337500 , 5337970 。
附件: 1 . 中等职业毕业生免试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申请表
2. 文化基础课考试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一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