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办法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化工类和服装类采用单独填报志愿、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备案的方式。
2012年化工类、服装类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满分75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20分。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满分240分,专业技能150分。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含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同期进行,由有关高校承办。
报考化工类和服装类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到时,即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可填报四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所院校。化工类招生院校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服装类招生院校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化工类和服装类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结合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6月1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报考我省部分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
另一种是旅游等12类对口专业仍沿用往年招生办法。
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满分75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20分。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学前教育和采矿及安全工程类的考生,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学前教育类为教育理论,采矿及安全工程类为采煤概论,满分各390分,与高考同期进行。考试安排由省招生委员会颁布。
旅游、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等10类考生,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满分240分,专业技能150分。专业理论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分类别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的办法,由有关高校承办;文化考试与高考同期进行,考试安排由省招生委员会颁布。
旅游等12类专业考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在文化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