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荆州市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高中学校、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4 份。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 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 份。往届考生《登记表》“学校意见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考生持《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到各高中学校、户籍地乡镇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持《登记表》一式4份、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份)于2012年2月28日前,报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
3、各学校从3月1日起,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县级有关媒体和学校进行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于3 月15 日前将考生资料(《登记表》一式4份、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份)送本级招办。
5、4 月15日至4月30 日,县(市、区)招办将考生资料送市招办审核。
6、5月初考生登陆荆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99edu.net)查询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