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湖南高考 - 正文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招章程
来源: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1-3-7 12:36:29 【字体:小 大】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  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第四条  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单独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报考要求

一、当年已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原则上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考生于4月20日--4月30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zjjhy.net)通过自己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预录信息,也可电话咨询:0744-8255163、8222373。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至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