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市高职高专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单独招生办公室。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实施,并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工作(各组织机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吉林省,招收已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高考报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理科)。
考生需参加吉林省高校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规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生源类别 计划数
(人) 学制
(年) 收费标准
(元/年)
制造类 汽车造型技术 理工 高中 50 3 7980
汽车电子技术 理工 高中 50 3 798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理工 高中 50 3 798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高中 90 3 7980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 理工 高中 100 3 7980
财经类 保险实务 理工 高中 100 3 6980
物流管理 理工 高中 100 3 6980
合 计 540
五、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考试报名费
1.报名缴费时间:3月22日—4月1日(截止到4月1日17:0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
Http://zs.caii.edu.cn
4.网上报名流程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单独招生专栏,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第一步:注册
以考生号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且设置密码;
第二步:信息录入
(1)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十四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社会青年)、毕业类别(高中、中职)、报考科类(理工)、外语语种(英语)、考生生源地、毕业学校等项;
(2)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志愿信息。
①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志愿;
②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项选择是或否。
(3)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通讯联系方式信息,需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
第三步:提交完成
所有信息输入结束,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5.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工商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信息提交不成功的不要缴纳报名费,否则后果自负。
在缴费截止时间(4月1日17:00)前未交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4月2日—7日
2.工作流程
(1)学校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2)4月8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资审合格及已缴费考生名单。
(三)考生到校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1.确认时间:4月20日—21日(截止到4月21日12:00)
2.确认地点:待定
3.考生查验考场(4月21日14:00-15:00)
工作流程
1.审核考生证件、确认报考信息
(1)资审合格考生须本人亲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人替代;
(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2.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考信息确认签字后,凭汇款凭证领取《2012年吉林省高职高专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命题及考试
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一)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120分,满分36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150分钟
(二)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以物理为主,侧重职业潜能考查。满分14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100分钟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22日 9:00—11:30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14:00—15:40 综合素质测试
(四)评卷工作
采取集中阅卷、封闭式管理方式。评卷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封闭评卷。
(五)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1.公布时间:4月27日-28日
2.在阅卷、评分、统计分数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共同监督下(全过程进行录像存储、备份),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及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考生可通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 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经省招生办批准,不足部分转到学校当年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5.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6.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7.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对报考我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肢体残疾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所有专业。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4月27日—28日
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4月29日-30日学校通过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
异议,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4.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5.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