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高考如考生伪造证件获得加分资格将被认定为作弊
江西教育考试院院长肖辉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江西省今年的高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肖辉指出,修改过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首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另外对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另外,肖辉介绍,教育部将今年定为“考试安全年”,要求今年普通高考达到三个目标:考前,不得出现考前泄题事件;考中不得出现考场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考后不得出现评卷、统分、录取等信息安全问题。违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