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高职高专批补录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0年招生章程》。
2、按《准考证》指定的网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统计信息。
3、特别提示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查看院校动态排名。考生填报志愿后,应点击“查询院校排名”,查看本人在所报院校的实时动态排名情况,若院校排名在“院校应投档人数”之内,则按目前排名能够被投档;若院校排名在“院校应投档人数”之外,则按目前排名不能被投档。
第二,查看专业动态排名。考生填报志愿后,若院校排名在“院校应投档人数”之内,点击 “投档分专业排名”或“实考分专业排名”,查看本人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的实时动态排名情况,若专业排名在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内(限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则按目前排名有可能被录取。(网报志愿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第一专业的动态排名。)
第三,查看阶段性统计信息。考生填报志愿时,若院校排名在“院校应投档人数”之外,可参考网报志愿专栏内每小时发布一次的网报志愿统计信息,重新选择本人可以投档的院校。
第四,经常点击动态排名查看统计信息。因考生填报志愿始终处于动态之中,故考生应不断查看本人院校排名和专业排名、查询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去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9月25日17时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征集的志愿向院校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