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享受到免试性政策照顾。
1.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以上标准,获得相应证书,在自治区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名次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名次前三名,并经自治区教育厅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降分录取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内教体字[2008]14号)认定后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由招生院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录取,免试入学。
2.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高中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本人申报,所在中学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所在班级、主要事迹等关键信息)后推荐,拟接收高校履行相关考核合格后可免试入学,减免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