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山东省将积极推进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山东省将继续扩大国家、省级示范性、骨干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单独招生考试)的试点范围和录取规模;积极向教育部申请,经批准后,从2014年起,在有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的3%以内。同时对特长显著或具有特殊才能、符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可破格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按规定实行推荐录取。
稳步推进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在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以中职学生为主的免试注册入学招生规模。从2014年起,将注册入学的生源范围扩大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较好、有明显职业倾向的普通高中学生。
此外,山东省将逐步扩大本科院校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试点,到2014年,省属本科院校均实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将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我省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另制定省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分值与统一考试的文化课成绩一并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