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2010年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上海高考 - 正文

 
2010年上海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0-2-2 18:45:47 【字体:小 大】
2010年上海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 宝山区 漠河路 8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0年自主招生计划440名,其中高中118名,三校生320名,退役士兵2名,详见附件一。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应用韩语限招英语、韩语;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园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文化考试科目
技能考试科目
艺术类考生
英语、语文
素描、计算机基础
文科类考生
英语、语文
计算机基础,应用文写作(护理技术操作)
理工类考生
英语、数学
计算机基础,应用文写作
1.凡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统一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技能课考试(素描、计算机基础)。
    2. 报考“护理”专业的三校生,技能课可在“护理技术操作,应用文写作和计算机基础”三个科目中任选两项。
    3. 退役士兵的测试科目以市教委有关规定为准。
九、录取规则
(二)报名及考试费:(沪财费[2006]005号 沪财预联[2006]1号)
1.报考艺术类专业:166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2门,技能考试50元×2门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118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4门)
(三)测试时间
2010年3月6日文化课考试,3月7日技能课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地点
宝山区漠河路800号,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五)加分条件     
详见附件二。
(六)录取规则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审定艺术类和非艺术类的录取资格线。
1.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录取时不分文理,按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技能考试科目成绩、校内加分(享受本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艺术类考生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的成绩;非艺术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计算机基础的成绩;护理专业依次比较英语、护理技术操作的成绩)。
2.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在各志愿(专业)之间依次投档,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
3.      若我校第一志愿未录满,则依次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录取时按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高中毕业生、“三校”毕业生均按以上办法进行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
(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021-56605436/56603544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6605406
十四、网址
http://www.shjf.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里“建峰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2010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存在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本章程由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共 440名,其中高中毕业生计划为118名,“三校”毕业生计划为320 名,退役士兵2名,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高中
三校
退役士兵
合计
文理兼收
文理兼收
1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
10
18
28
2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监理)
5
7
12
3
560503
建筑经济管理
5
7
12
4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5
7
12
5
56040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4
8
12
6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2
8
2
12
7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4
8
12
8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4
8
12
9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
17
21
10
580103
数控技术
4
17
21
11
520104
汽车运用技术
4
7
11
12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4
6
10
13
630201
护理
10
30
40
14
660102
应用英语
4
8
12
15
660103
应用日语
4
8
12
16
660107
应用韩语
4
8
12
17
620305
国际商务
4
8
12
18
640101
旅游管理
4
8
12
19
640106
酒店管理
4
8
12
20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4
18
22
21
620505
物流管理
4
18
22
22
520505
民航商务
3
8
11
23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
20
25
24
510105
园艺技术
5
20
25
25
670114
应用艺术设计(广告)
4
20
24
26
670114
应用艺术设计(展示)
4
20
24
合计
118
320
2
440
附件二: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加分条件
(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5
毕业学校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
20
国家教育部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10
少数民族
5
民政部门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5
烈士子女
10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