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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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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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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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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惠南 镇 观海 路 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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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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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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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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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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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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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总计划850人(包括复退军人3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480人,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计划370人。
◆有关说明:
1、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英语;专业志愿只能填报艺术类专业,且不能转普通类专业。
2、报考《应用日语》专业考生: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日语。专业志愿只能填报《应用日语》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
3、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日语专业外)考生: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英语。
4、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英语。
5、报考工科类专业考生:文化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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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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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日语》专业:日语
2、其它各专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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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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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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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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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经上海民航医院空中乘务员体检合格,取得《准予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通知单》后,即可填报我院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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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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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学院依法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空中乘务》专业及艺术类专业分别单独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三校生考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2. 工科类专业录取,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除工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应用日语专业外,其余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在我院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考生合成分(含文化课测试成绩;市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有关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看外语、语文或数学成绩)。
4.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测试科目相同),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含文化课测试成绩、市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看外语、语文或数学成绩)。
5.录取结果经学院依法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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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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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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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2、影视动画(动漫及游戏)、电脑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7第003号)
3、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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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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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测试费每科26元/人、语言类口语加试每科26元/人,艺术类专业加试每科50元/人(沪价费〔2006〕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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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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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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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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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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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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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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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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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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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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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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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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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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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cf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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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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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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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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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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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一、加分政策
市政策加分,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校内加分条件规定如下:
1. 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加10分,中级证书以上者,加15分。
2. 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者,加10分,三级证书以上者,加15分。
3.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证书者,加10分;三级证书以上者,加15分。
4. 获得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80分以上)证书者,加5分、二级甲等(87分以上)证书者,加10分
5. 获得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人事局等联合颁发的上海市现代通用秘书证书者,加10分。
6. 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健美操单项、田径单项、乒乓球单项、羽毛球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和国际联赛)篮球(男子)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10分。
7. 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证书者,加5分。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限办理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交我院进行审核。如考生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加分条件(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条件)的,采取就高加分原则,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经审核确认的加分计入考生合成分。
二、加试科目:
1. 所有报考艺术类考生均需加试:素描、色彩。每科满分为150分,计入考生成绩合成分。
2. 报考《应用英语》《空中乘务》专业:英语口语,满分为20分,计入考生成绩合成分。
3. 报考《应用日语》专业:日语口语,满分为20分,计入考生成绩合成分。
4.报考《应用韩语》专业:韩语口语(自愿报名),满分为20分,计入考生成绩合成分。
附件二: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代码01-03为艺术类;04-09为语言类;10-20为文科类;21-26为工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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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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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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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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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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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毕业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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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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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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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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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动漫与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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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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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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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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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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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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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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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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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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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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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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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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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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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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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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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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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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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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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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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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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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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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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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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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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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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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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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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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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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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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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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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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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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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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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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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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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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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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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口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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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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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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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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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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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口语(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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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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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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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涉外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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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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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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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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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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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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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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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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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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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科类
|
法律事务(社区法律事务)
|
15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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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科类
|
汉语(对外汉语)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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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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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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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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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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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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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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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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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文科类
|
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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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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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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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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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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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科类
|
酒店管理
|
20
|
10
|
|
|
20
|
文科类
|
空中乘务
|
|
40
|
英语口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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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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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类
|
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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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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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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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类
|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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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工科类
|
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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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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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科类
|
数控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15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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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工科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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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工科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机务)
|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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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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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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