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办确定考点,编排考场。每考场安排同科类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科类混设考场。4月10日前向省招办报送试卷使用数量。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电工基础、建筑制图与识图、植物、生理学、基础会计、应用写作、食品营养与卫生
物理、化学、德育
6月9日
9∶00—11∶00
英语
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