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职教师资班、高职班对口招生):本科20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专科165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7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15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90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6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65分,专科235分。其中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招考方向无单科成绩要求;音乐表演类其他招考方向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本科层次不低于40.00分,专科层次不低于30.00分。
三、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15分;专科29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8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00分;专科175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165分。
5.编导类专业:本科200分;专科180分。
四、书法学(毛笔)专业
书法学(毛笔)专业:本科21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70分;专科60分(三州考生50分)。
注:体育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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