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1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180分。 美术类专业满分总分为300分。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