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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春季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2-3-29 21:40:58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12883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五系两部及国际交流学院。
 

学院开设了以“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核心的34个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招生,现在校生8572人。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2011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08%。建院至今,已向社会注入毕业生10000余名,他们已成为学院和企业共同的资源。
 

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于2010年开始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现代物流和汽车技术竞赛项目,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下达的我院2012年天津市春季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9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除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关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201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招生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学院综合信息楼一楼(招生处)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咨询电话:022-87912328    87911621
 

  第二十一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tjtvc.com/students/index.html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春季招生。
 

  第二十三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2012年天津市春季招生报考须知

空中乘务专业2012年天津市春季招生报考须知
 

(属高职提前录取批次)
 

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是与金通航空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属普通类专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熟练地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的高等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目前,首届(2009级)空中乘务专业学生共120人,将于2012年7月毕业。已有95%被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国内相关企业录用,空中就业遍布大韩航空、韩亚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首都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等各大航空公司。地勤就业单位有首都机场要客集团、内蒙古白塔机场及石家庄机场等。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计划20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凡参加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市春季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
 

1、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4月24日—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
 

②报名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西青区西青道269号)综合楼一楼(招生处)
 

③考试时间:详见报名时发放的准考证
 

2、报名手续:考生须携带考生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5张。
 

3、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英语、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体检(外科、耳鼻喉口腔科、眼科、内科、精神神经科、辅助检查等科目检查等)。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
 

4、查询结果: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查询面试和体检结果,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信息网。
 

2、学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学院新综合楼905(空中乘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13752796160   87912610   879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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