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是每个学生人生中的重要历程 (资料片)
天山网讯(记者刘雅娴 实习生许翠霞报道)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试也变成“3+术科”、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新课改后首次高考,2011年新疆高考将面临多项“变脸”。
在12月2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海萨尔·夏班拜介绍了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基本情况。
据悉,2008年秋季,新疆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到2011年,首批课改后的高三学生面临高考。为此,自治区教育厅建立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际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引导高中学校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从2007年底开始,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启动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经过多次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教育部审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记者了解到,2011年高考改革方案保持了原高考方案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利于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在原高考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基本模式是:“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1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这样既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高考的负担和压力。”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高考改革政策从2008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执行,2011年与高考录取相衔接。以后每年将根据各项制度完善情况,逐步加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科目的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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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脸一:艺术体育类考试实行“3+X”
《方案》规定,明年高考保持文科和理科的考试科目和现行考试科目不变,依然实行“3+文综/理综”考试科目的设置。但对单报体育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实行“3+术科”的考试科目设置。术科是体育和艺术类考生的X科。
2011年的艺术类、体育类考试模式由高考统考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汉语);报考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同时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考生高考统考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专业考试时,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考生须按招生院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变脸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当参考
我区2011年高考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换算成相应的分数,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分数较高的考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学生考试成绩按A、B、C、D划分为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及格,D为不及格。
报考文史方向的考生,其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3分、B级2分、C级1分、D级0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报考理工方向的考生,其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也按对应分值转换为参考分数。文、理科考生在参加高考前最多可获得15分的高考录取参考分数。
参加专报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的等级分值都记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总分最高可获得24分。
兼报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在参加其所报体育、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其高考统考成绩只计其“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汉)语”成绩,其学业水平考试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的等级分值都记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记分办法与相应的专报考生相同。
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在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报名参加一次相应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凡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高考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0分计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水平测试以来,已有许多非应届生等其他社会类考生参加考试。为重点解决参加2011年高考的非应届生等其他社会类考生中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问题,我区拟于2011年3月初在全疆范围内增加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次考试11个科目全科开考,具体报考时间、组织考试等详细内容,将于近期下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