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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疆高考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来源:高考 2011-2-18 18:43:05 【字体:小 大】

 

    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08〕37号)的要求,本着学一门考一门的原则,学完即考。自治区、兵团每年元月、七月各设一次考试,每次统考全科开考,供考生随时报考。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各学科的考试时间是: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每科为12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90分钟,各科分值均为100分。各科目按不同语种和教学模式单独进行。每位学生每科最多允许报考两次,两次均计算评价等级,选较高一次计入毕业成绩和高考录取参考总分。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学生考试成绩按A、B、C、D划分为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及格,D为不及格。考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公布原始分数。等级划分以全疆同一语种、同一教学模式的同一科每次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三)等级转换为高考录取参考分数。

    报考文史方向的考生,其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3分、B级2分、C级1分、D级0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报考理工方向的考生,其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3分、B级2分、C级1分、D级0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文、理科考生在参加高考前最多可获得15分的高考录取参考分数。

    参加专报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的等级分值都记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计分的办法是A级3分、B级2分、C级1分、D级0分,总分最高可获得24分。

    兼报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在参加其所报体育、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其高考统考成绩只计其“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汉)语”成绩,其学业水平考试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的等级分值都记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记分办法与相应的专报考生相同。

   (四)其他考生。

    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在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报名参加一次相应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凡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高考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0分计入高考录取参考分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五)录取参考分数的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分数作为高考录取参考分数,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分数较高的考生。该办法从2011年开始试行,待条件成熟时可将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分数直接计入高考总分。

    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评价,最后以五个学期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形成学生高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办法。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评价时采取“划分比例、等级评定、特点描述”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作为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七、地方、学校考试(考查)

    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包括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三个科目;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三个考查项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四个学科实验操作。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满分共计30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细则公布)。

    八、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汉语言、民语言(指维、哈、柯三个语种)、民考汉、少数民族双语班、蒙语言五个种类。

    九、保障措施

   (一)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督促各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纠正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倾向,努力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应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强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安全,逐步完善高考招生制度。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

   (四)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程实施能力,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努力探索建立新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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