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3月浙江高考英语听力、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浙江省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基础理论考试
公 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2年3月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浙江省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基础理论考试中已认定作弊考生的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行为 拟处理意见
1211301624 英语听力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对违纪类考生的公告和处理由各市招考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