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2012年4月14日上午—15日上午。
面试:2012年4月15日下午。
第七条 考试内容及测试方式
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历史、英语。考试内容依据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内容:电视节目制作专业为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影视作品分析;回答面试教师提问。影视表演专业为形体考察;诗朗诵、歌舞表演;特长展示。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第八条 考(测)试评分
语文、历史、英语文化课各科满分150分,共计450分,面试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60+M×3+N×5,其中M为学业水平测试B级个数,N为学业水平测试A级个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算。
第七章 录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项合计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综合分计分方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测试总分/4.5×30%+面试成绩×5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
3.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32、86013352
2.传 真:0579-86599999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4.E-mail:hyxyzsb@126.com
5.院校网址:http://www.zjhy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