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2自主招生入选协议书
甲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每个考生限报一所院校。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按照《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学院组织校考考试,并客观评定考生成绩;
2、 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符合录取条件的,须提前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乙方职责:
1、 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承诺,参加甲方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
2、 达到甲方入选资格的,服从被甲方按照录取规则的录取,放弃其它同类院校录取资格。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考生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名:____________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