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出新规:高考成绩将成为学生隐私,任何单位不得公布(1月17日《齐鲁晚报》)。
保护考生的高考成绩,合情合理。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中,明文禁止按考试分数高低给学生排名的做法;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隐私权的阐述,高考成绩如同信件,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而且,无论是学校还是声讯台,都不是法定机构,无权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应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问题是,这样一则旨在保护考生、引导教育的善政,何以一出台就遭网民诟病呢?
有人认为这给高考招生的潜规则留下了更大的空间,有人认为这将意味着考生获取考分信息的成本更高,更大的担忧是:高考成绩隐私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各地炒作高考录取率的疯狂吗?当偷跑成为竞争常态,当补课补到媒体监督都麻木了,高考成绩隐私化能抵挡住寄生其间的利益寻租吗?声讯台要靠它发财,学校要靠它争生源,教师要靠它拿奖金,主管部门要靠它拼政绩……除非,这高考分数不经过教育部门、不经过学校,而直接从阅卷机构到达考生手中。眼下来看,这种可能性还相当小。
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公不公布分数,而是各部门、各利益关联方拿高考分数去做了些什么。高考成绩是隐私,但它更是一种“有限隐私”,它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价值判断,其前提是相对客观公正的,就譬如超女快男的PK成绩一样,如果成绩或榜单没有伤害考试者,不涉及人格尊严等,既定范围内的公布既不会侵害隐私权,更是公平竞争的体现,也有利于公众监督。公布高考成绩要承担低分者的自尊风险,而不公布高考成绩要承担录取猫腻的诚信风险,两相权衡,这就是民意未必看好隐私化高考成绩的原因。
这当然不是说高考成绩隐私化的方向错了。在西方很多国家,从小学生上学开始,学生的考试成绩就被作为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问题是我们的成绩隐私化了,中学教育的相关机制有没有做好准备:一者,考评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有没有做出相应调整;二者,掌管配置教学资源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没有改变按高考成绩定座次的行政惯性;三者,高等学校录取体制有没有最大限度增强杜绝腐败后门的能力;四者,除了高考之外的成绩如果还是公开排名着,那么,高考成绩隐私化又有多大的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