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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新政出台 入选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6-2-6 13:04:11 【字体:小 大】

本报讯 (记者尹晓华) 近日从省招办传出消息,今年全国新增11所高校试点自主招生,西南交通大学榜上有名。至此,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已达53所。按照我省的规定,各试点高校须在4月30日前将经考核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各试点高校的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按照规定,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占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对考生人数较多且生源质量好的高校,可以有所扩大。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和材料。试点高校设立专家组,按照确定并公示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再由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招生学校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可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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