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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保送生2011年招生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0-11-26 9:19:40 【字体:小 大】


  
  2011年2月20日举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5、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结果及学生具备的相关学科特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6、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于2010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保送生录取资格。学校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考生对于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保送生选拔录取招生工作,认为有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其权益者,可向北京邮电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2281998)提出申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和申请。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
  
  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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