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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兰州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兰州大学 2010-12-8 19:32:30 【字体:小 大】

 

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和我校的测试成绩,结合教育部公布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结果。

根据拟录取名单,对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统筹考虑其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测试成绩及学生的特长、专业志愿来确定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只安排与获奖科目相关、相近的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六、奖励政策

具有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保送资格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获得2万元的奖学金。

七、监督办法

1.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拟录取学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3. 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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