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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北京邮电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2011-12-14 16:30:45 【字体:小 大】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2、对在我校保送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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