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评及监督机制
1、我校将对符合保送资格的考生进行测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保送生拟录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中学、郑州大学和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上述各项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河南省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五、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781182
招生网址:http://ao.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