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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 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
学建设高校,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学校在《中国
大学评价》综合排名中,连续五年位居全国中医药院校之首。为
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
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
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普通高校综合
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 号)文件精
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
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0 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 年综合评
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录取,招
生计划为学校2020 年招生计划总数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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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科类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
文科
中医学五3
中医学(妇产科学) 五1
中医儿科学五1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3
针灸推拿学五2
中医养生学五2
中医康复学五2
康复治疗学四3
应用心理学四3
理科
中医学五6
中医学(妇产科学) 五2
中医儿科学五2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5
临床医学五12
针灸推拿学五3
中医养生学五3
中医康复学五3
中药学类(中药学、中药
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
四27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药事管理)
四18
康复治疗学四7
应用心理学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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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 三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一)A 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者。
(二)B 类
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
均在同年级同科类名列前20%(含)者。
(三)C 类
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
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 年5 月11 日至2020 年5 月20 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
http://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
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 年综合评价申请
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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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A 类的考生,还须上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
获奖证书。
4.报考B 类的考生,还须上传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
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年级排名汇总表,材料须中学负
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5.报考C 类的考生,须有1 名中学教师和1 名医药专家对考
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进行推荐,并上传推荐信2 封和推荐人身
份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
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
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
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
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一经发
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
面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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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
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 月23 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
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
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
民币60 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
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7 月6 日至10
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
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7 月11 日、12 日到南京中医药
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文理科分别排序,
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3 倍的范围。
3.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
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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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
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
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或C 级及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
交流与合作三项须为合格,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高
考文化总分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 号)文件执行。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
试成绩、学业水平选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高校特色要求,
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按文、理科分别进行
排序。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
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
所占
权重
备注
高考成绩55% 将总分进行折算
面试成绩30%
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知识结构和综合能
力。将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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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
选测成绩
7%
2 门选测科目等级有A、A+者加分折算(1 个A 加1
分,1 个A+加3 分,2 个A+加7 分,余不加分)
综合素质
评价
3%
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
美与表现”有A 者加分折算(每得1 个A 加1 分,获得3
个A 加3 分,余不加分)
高校特色
要求
5%
将考生报名条件折算加分(A 类加5 分,B 类加3
分,C 类加1 分)
加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六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依次
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选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
予以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
生。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
上公示。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同等享受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
七、重要日程
网上报名截止:2020 年5 月20 日(当日24 时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2020 年6 月10 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2020 年6 月10 日至6 月23 日
打印准考证:2020 年7 月6 日至7 月10 日,通过报名系统
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2020 年7 月11 日至12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选查询:2020 年7 月22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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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
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监督机制
(一)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
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
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
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
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
督。学校纪委办投诉电话:025-85811025。
(二)违纪处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
正、公开,对在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
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及其所在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
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
其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
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3 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有关中学等不得
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
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九、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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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23
网址:
http://zs.njucm.edu.cn邮箱:
zsb@njucm.edu.cn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161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
十、附则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
部、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有关工作,不
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 年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