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江苏高考 - 正文

2012江苏高考高招政策取消专科提前批次

来源:2exam.com 2012-5-10 11:12:09

龙虎网讯 2012江苏省高考将于6月7日、8日、9日拉开大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出台了今年高招的一揽子政策。其中比较大的变化是,从2012年起,专科提前批次被取消。同时,我省高招首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录取批次

取消专科提前批次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1.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7.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和往年相比,今年取消了专科提前批次。

政策性降分录取

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我省规定,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选择性招生

本科选测等级不得低于C

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艺术类校考专业须在省控线上)。

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照顾政策

小语种2015年取消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加大考试作弊处理暂停考试1-3年

今年将加大对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2)组织团伙作弊的;(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王晶卉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