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江苏师范大学公布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其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修科目为4c1合格。体艺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江苏师范大学2012年江苏招生政策选测科目等级
该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承认各省(区)照顾政策的加分,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的原则录取新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
江苏省外考生普通类专业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对未实行的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修科目为4c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