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些院校滥发录取通知书的情况,今年依然如此。近日,教育部接到考生反映,部分民办院校为招揽生源,刻意模糊办学类型,声称所谓的经教育部批准计划外自主招生或招收试点本科生等等,滥发录取通知书。据了解,这些学校大都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和助学班形式办学,不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
民办院校违规违法而滥发的录取通知书,虽然谈不上误国,但是误民和误人子弟却是肯定的。你想想,一个经过了十年寒窗苦读,一心想通过高考能考上一个正规院校上学的考生,只因院校刻意模糊办学类型,误导考生,却让考生上了不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最后拿到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和助学班形式办学的毕业证书,这不是害人吗?
按说,对于这些滥发录取通知书的害人院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坚决制止和查处民办院校滥发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但是,从报道中却看不出这方面的信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只是提醒广大高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据悉,教育部从12月1日起将继续开通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2008年普通高校新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的新生学籍注册情况。
这样的提醒,对于那些方便上网查询的城市考生来说,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是别忘了,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大国的考生都生活在还不具备上网查询条件的广大农村,既然大部分考生不具备上网查询的条件,那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善意提醒显然就是多余了,而恰恰这部分考生是最容易被误导、也是最容易上当的考生群体。这些被误导的考生入学后,等到12月1日再到“继续开通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学籍情况,恐怕什么也就晚了。
由此,笔者以为,对于那些滥发录取通知书的害人院校,不能仅止于“考生提醒”,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会同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招生秩序。唯有如此,才能对考生负责,也才能避免国家教育部年年提醒,年年都会出现一些院校滥发录取通知书的情况。
王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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