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中山大学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人数不超过700人,并可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进行减少。具体方法如下:
(一)入选学生将根据其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及我校各学科大类的招生计划确定自主招生的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二)考生所填报的学科大类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同一学科大类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放弃入选资格处理。
(三)入选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自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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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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