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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2018年拟录取人数 |
测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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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 (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综合能力笔试:与各专业组相关的基础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专业能力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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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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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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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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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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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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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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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农业水利工程 |
理科 |
5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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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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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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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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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
数学类 |
理科 |
5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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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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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 |
理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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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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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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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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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 |
英语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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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文理兼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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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1日,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工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5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理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为3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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