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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类) |
覆盖学院 |
专业方向 |
科类 |
选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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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类 |
航空学院 航天学院 民航学院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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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类 |
航海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声工程、信息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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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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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类 |
机电学院 |
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微机电系统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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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类 |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
工程力学、土木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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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类 |
动力与能源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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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 |
电子信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软件学院 微电子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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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类 |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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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 |
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物理 |
备注:最终录取专业(类)和计划以我校初审后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7日10:00至5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4.考生本人手写8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筑梦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奖励帮困措施
西北工业大学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筑梦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在新生报到时可乘坐“爱心直通车”(资助、车费)、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小额无息借款),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期间除可申请数十种奖学金外,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吴亚军等专项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将在教育部指导和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3.坚持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4.西北工业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8493708。
七、所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 nwpu.edu.cn官方微信:zsbnwpu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nwp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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