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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认定
1、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生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2、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
五、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30日22时。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月6日。
3、网上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1年1月16日。
4、AAA测试时间:2月19日,详见“报名系统”。
六、其他
1、为保证自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选拔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2、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推荐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七、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http://www.fjzsksw.com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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