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比例(占获奖人数) |
20% |
30% |
50% |
|
加分幅度 |
20分 |
10分 |
5分 |
|
优惠幅度 |
重点线 |
重点线上15分 |
重点线上30分 |
4.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2012年6月,获奖者本人须于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5.对于2010年冬令营一等奖获得者,如其符合有关规定,可享受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一等奖相关优惠。
6.若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我校组织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联考的笔试费用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报名系统稍后开通
点击注册武汉大学招生信息群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