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浙大,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中,理科在全国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考生一次可以申请两所学校,如果初试的成绩没有达到两所学校的要求,还可以向第三所学校申请。”浙大招生办负责人说。
尽管这是7所高校的约定,但各校之间争取优秀生源时,还是实行了不同程度的自主加分。比如说,A高校认定的自主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了A学校,在高校录取时,可以享受5至40分不等的加分,特别优秀者还可以加到50分。
浙大的第一志愿加分政策是10至40分。
监督:
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这次“华约”的自主招生,倡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于学校推荐的考生,要求学校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推荐;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推荐资格。
自荐报名的考生,在最终确认名单后,7所高校会分别将考生名单统一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同时会在考生所在的中学进行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