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复试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报考学院缴纳复试费100元。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各专业复试科目为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复试科目名称和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1)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① 面试着重考查考生从事专业领域(或工程领域)的能力和潜力,包括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业务进修、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② 面试小组(即考试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及以上同一工程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1-2名该领域的企业专家共同组成。
③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入考生成绩。
④ 面试问答须真实、准确记录,并填写《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记录表》(见附3)。
⑤ 面试结束后收回考生的《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2)专业考试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由各工程领域教育管理委员会协调、组织实施。条件成熟的工程领域管委会可组织专业课联考。各招生单位负责专业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工作。招生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泄题。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① 考试为闭卷形式。
② 命题以考试时间180分钟为参考,满分100分。
③ 试题以覆盖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难易适度。
④ 试题封面格式见附件4,试题每题标明分值,页脚标明"共 页 第 页",试题之间不留空白。答题纸格式见附件5。
⑤ 阅卷评分必须准确、明晰,标明每题所得分值与总分,阅卷老师复核后在"阅卷人"处签名。
各学院须在12月24日前将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材料报送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按时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单》(见附件6)。
(2)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每位考生(含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材料按资格审查表原件(已签名盖章)、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GCT成绩单(2009年考生)各一份的顺序装订。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成绩单中准考证号升序排列。
2.学院留档材料包括: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
(2)2010年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3)201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记录表
(4)2010年第二阶段专业考试试题
(5)2010年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答卷
(6)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单。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及时归档,留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以备检查和评估使用。
3.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月6日。
六、附件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2010年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3.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记录表
4.2010年第二阶段专业考试试题格式样本
5.2010年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答题纸格式样本
6.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复试成绩单
二〇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