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
来源:3773考研 2014-10-27 18:46:39 |
一、培养目标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机关、公共部门和非营利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具备较高的公共管理理论素养以及较强的现代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的、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的领导者、管理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具有较强应急管理能力的公共管理类人才,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二、课程学习、研究方向及学位授予 全日制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周末或集中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年。MPA研究方向:1.地方政务管理,2.地方政府应急管理,3.民族地区社会管理。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对课程考试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双证(取得双证的相关要求与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相同)。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4年9月,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2015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日期:1.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五、考试及录取 1.考试方式:分初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复试(我校自行组织)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英语二(满分100分) 3、复试 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 六、培养费:80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办公室:028—87351286,E-mail:diaohaitao@163.com 联系人:刁老师王老师.地址:四川成都青羊区光华村街56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西校区 邮编:6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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